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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与录用规定

关注次数:1736 发布时间:2016-08-15

1.目的

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新员工,以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用人制度和条例,保证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等整体素质达到岗位及职责要求,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医疗需要。

2.适用范围

全院员工(事业编制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定义(无)

4.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汇总进人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录用工作,并对新员工组织岗前培训。

5.标准

5.1 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以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为衡量标准。

5.2 人员招聘

5.2.1 申请:部门、科室根据需求及人员空缺情况,填写《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员工招聘申请表》。

5.2.2 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各部门、科室的进人需求并递交医院领导研究审批,形成医院年度招聘计划。

5.2.3 人力资源部按医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5.2.4 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5.2.5 组织招聘考试: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院内专家、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等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5.2.6 体格检查: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招聘岗位的特点确定。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2.7 公示:考试结果及录用人员按招聘要求进行公示。

5.2.8 签订毕业生双向就业协议书。

5.3 录用

5.3.1 验证: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人事档案、网络、电话等途径核实应聘者的相关证件,确认其任职资格。

5.3.2 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变更:由医务部、护理部按要求将录用人员的执业地点变更至我院。

5.3.3 进行入职前的岗前培训及考核。

5.3.4 签订聘用合同。

6.流程

6.1《人员招聘录用流程》

7.表单

7.1《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员工招聘申请表》

8.相关文件(无)

 

附件一:

  


 

附件二: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员工招聘申请表

科室

职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其他要求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