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宣传问答
基本政策:
一、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什么好处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解除了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遗失等困扰。
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哪些参保人员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筹参保人员(指离休人员和革命伤残军人);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适用哪些参保人群
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诊人员。
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有镇江市市区户籍)、转外就诊人员。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1)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2)投靠异地直系亲属,连续住外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在异地固定地点工作或学习,连续住外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镇江市区参保单位工作,但在市区外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四)转外就诊人员:因病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主要待遇政策有哪些
省内、市内异地就医:实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跨省异地就医: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一)参保地目录:即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二)就医地目录:即参保人员所在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三)参保地政策:即参保人员省内、市内、跨省异地就医均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四)就医地管理:即参保人员省内、市内、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就医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管、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五、哪些费用可以直接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1.异地就医人员就医结束后,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结账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或直接现金支付;可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2.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目前已全面实现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已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我市正在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跨省门诊直接刷卡结算,目前已实现镇江、上海两地互联互通,双向结算。安徽、浙江等长三角地区及其余省份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尚在积极推进中,门诊医疗费用暂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
六、转镇江市外就诊享受何种医保待遇
(一)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费用的报销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参加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因特殊诊疗及复诊在镇江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然后再按规定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则按在其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的50%报销。
2.参保人员转镇江市外就诊特殊诊疗项目
心脏移植术、肺移植术、肝脏移植术、肾脏移植术、巩膜移植术、肾上腺自体移植术、甲状旁腺同种异体移植术、非亲缘性骨髓移植术、视神经管减压术、眶颅交通肿瘤切除术、脉络膜肿瘤切除术、经口蝶脊索瘤切除术、神经核团毁损(立体定向术)、癫痫外科治疗(颅内电刺激器植入术)、胸、腹主动脉瘤支架植入和人造血管置换术、肾脏穿刺病理电镜检查、小肠镜检查、胎儿镜检查。以上18种特殊诊疗项目包含该项目的后续治疗费用。
(二)非特殊诊疗项目转镇江市外就诊费用的报销
职工医保和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筹参保人员因非特殊诊疗在镇江市外的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先自付40%,然后再按规定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则由个人先自付20%,然后再按在其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的50%报销。
特别提醒:1.取消参保人员因病需转镇江市外就诊的相关手续。参保人员因病转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就诊如需直接刷卡结算,须事先了解就诊医院异地就医住院或门诊开通情况,并提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取消转镇江市外就诊医院范围限制。即参保人员转镇江市外就诊,仅需至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不再区分特约医院和非特约医院。
七、镇江市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序号 |
医院名称 |
省内 |
跨省住院 |
上海门诊 |
1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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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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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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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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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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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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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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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镇江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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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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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镇江市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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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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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镇江瑞康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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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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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镇江市丹徒区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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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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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京口区谏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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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京口区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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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京口区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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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京口区正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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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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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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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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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润州区官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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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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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镇江市润州区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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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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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润州区蒋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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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润州区和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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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镇江市姚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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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镇江市大路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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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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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镇江新区丁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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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镇江新区大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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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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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石马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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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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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黄墟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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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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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上会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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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镇江市丹徒区宝堰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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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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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镇江市丹徒区荣炳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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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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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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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镇江市丹徒区江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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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镇江市丹徒区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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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定点医疗机构后√为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类型。
八、首批上海市门诊直接刷卡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3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4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6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
7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
8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
9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
10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1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12 |
上海市儿童医院 |
13 |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
14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15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16 |
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 |
松江区新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松江区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松江区车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 |
松江区叶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1 |
金山区金山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2 |
金山区朱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3 |
金山区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办理流程:
一、异地就医有哪些步骤
两个步骤缺一不可,一是备案,二是持卡就医。
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工作人员
1.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就医地户籍或就医地居住证(居民保险还需提供本地户籍证明);
2.填写《镇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表》。
至镇江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即可实现持卡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刷卡结算。
(二)因病需转外直接刷卡就医的参保人员
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至镇江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直接持卡就医并刷卡结算。
(三)拟赴就医地工作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
特别提醒:镇江市近期正在开发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移动端办理程序,手机APP在线办理即将开通。请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异地就医人员遇到刷卡障碍怎么办
因参保地手续或信息不全,导致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法正常联网结算的,可凭参保地社会保障卡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就近寻求就医医院信息部门帮助,通过将就诊人员发生的报错信息上传至纠错平台,经由就医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逐层筛查协调解决。
四、江苏省各设区市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16-3号,联系电话:025-83347376;
2.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73号,联系电话:025-86590799;
3.无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联系电话:0510-82411519;
4.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8-2号,联系电话:0516-85808867;
5.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楼,联系电话:0519-86620190;
6.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六楼,联系电话:0512-67575023;
7.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联系电话:0513-59001885;
8.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9.淮安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0517-83888187;
10.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C区,联系电话:0515-80500240;
11.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0514-80978657;
12.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联系电话:0511-85340390;
13.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西路195号,联系电话:0511-88325648;
14.句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句容市行政政务中心B栋,联系电话:0511-87301100;
15.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丹阳市人民广场阳光花园1号楼西首,联系电话:0511-88033955;
16.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联系电话:0523-89892028;
17.宿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联系电话:0527-84368277。
五、江苏省社保卡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