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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银共建诊间屏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关注次数:0 发布时间:2025-03-26

 

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银共建诊间屏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SZFCG(2025)商字第0003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银共建诊间屏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9.8万元,本项目付款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最高限价:49.8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磋商方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邮箱846489576@qq.com,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行政楼602会议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行政楼6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于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行政楼602会议室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自行参加。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兴港西路2号

联系方式:15240285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联系方式:18605114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灏

电话:18605114862